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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

2022-04-12 00:00:00

一、会计核算制度

(一)本基金会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(二)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,发生涉及接受外币捐赠业务时,以实际结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。

(三)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实行会计、出纳分工负责制,做到相互分离,相互制约和监督,不得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

二、预算管理

(一)基金会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,本着资源统筹规划、保障工作重点、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,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,编制年度财务预算。

(二)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编制各项目的“收入”、“业务活动成本”、“管理费用”等预算初稿,经秘书长审核后,形成年度财务总预算。财务总预算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。

(三)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,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,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、厉行节约的原则,按基金会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。

(四)各部门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,除因工作计划、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,或者人员发生较大变化,需要通过预算调整程序核准新的预算外,一般不予以调整。在年内季末和年末,财务人员应总结、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报秘书长。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的业绩考核。

三、会计岗位职责

(一)编制和执行预算、财务收支计划、开源节流,有效地使用资金。

(二)进行成本费用预测、计划、控制、核算和分析,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、节约费用。

(三)建立健全核算制度,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活动分析。

(四)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,记账、复账、报账做到手续完备,数字准确,账目清楚。

四、出纳岗位职责

按照《会计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以及本基金会《内控制度》,负责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、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,保管库存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有:

(一)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,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。

(二)每天工作日结束前,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和凭证进行核对,做到帐实、帐表、帐证、帐帐相符。

(三)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,根据基金会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,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。

(四)根据审核无误的收、付款原始凭证,填制记账凭证,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、规范,附有原始凭证。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、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。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,应按编号顺序,折叠整齐,按月打印、装订记账凭证,加盖封面、封底、盖章归档。

(五)根据税务局纳税申报要求,按时进行纳税申报。

(六)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,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,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,不符时编制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》。

(七)及时清理账目,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账,杜绝个人长期欠款。

(八)每月配合人事编制好工资表,每月25日将工资发放到每位员工;做到及时准确,不得无故延误。

(九)保管好现金、各种印章、空白支票、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券,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,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,如有短缺,要负责赔偿,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,专设登记薄登记,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。保险柜密码要保密,保管好钥匙,不得转交他人。

五、资金和票据的管理

(一)本基金会的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专人保管。由秘书处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,出纳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,出纳必须按照会计业务内容的审核要求填写支票和汇款单,并交秘书处复核无误后,由秘书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,出纳加盖财务专用章后办理支出业务。

(二)本基金会的捐赠统一收据由收据管理负责人保管,出纳领用收据时必须在登记册领用栏签字,本收据使用完毕后,要及时将存根联交回收据保管负责人,由收据保管负责人校验后双方在登记册签字,由收据管理负责人归档。

(三)每笔捐赠收入必须开具财政部监制的“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”,由经办人签字,并加盖财务专用章。每月由会计对当月开具的收据进行复核并与账核对,保证现金及时、准确入账,做到收据收入与账面收入数相符。

(四)支票领用,必须同时由经办人、秘书处和会领导的签字方可签发。支票签发,必须据实填写日期、用途和金额。壹仟元以上的对公开支,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使用支票。

六、收入管理

(一)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:

1.组织募捐的收入;

2.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;

3.投资收益;

4.基金和资产增值收益;

5.其它合法收入。

(二)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。

(三)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,各项收入均纳入年度总预算统筹计划。

(四)全部收入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。

(五)根据捐赠者意愿,设立的专项基金,分别记账,统一管理。

七、支出管理

(一)按照理事长办公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、标准执行救助支出和费用支出,并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安排救助计划;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。

(二)支出的审批管理

1.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,由执行部门填写《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单位特殊事项支出审批表》,经负责人审核签字,报分管领导审批后,财务部拨款。

(1)购置价值5000元以上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;

(2)一次性支出资金超过20000元;

(3)固定资产处置;

(4)一次性支出资金50000元以上的,需经市残联党组会(或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)审议;

(5)一次性支出资金10万元(含)以上,需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方可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批。

(6)一次性支出资金20000元以下,由执行部门填写《济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审批表》,经财务部门及秘书处审核签字,报会领导审批后,财务部拨款。

八、财务报销及流程

(一)经费报销实行“一支笔”审签制,由基金会法定代表人负责有关经费的审签。

(二)经办人在报销时,应严格执行本基金会财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,出具有关批件或项目协议依据,认真填写相应报销单,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做到单位名称、品名、数量、单价和金额等项目记载清楚、完整,并在所有票据正面签字。

(三)报销时间:每周一、周四下午。特殊情况除外。

(四)报销流程:报销人→整理、粘贴单据并在报销单经办人处签字→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→秘书长审核签字→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→财务部门报销。

九、会计档案管理

(一)基金会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会计报表、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,均应归档。

(二)会计凭证应按月、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,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(包括制单、审核、记账、主管),指定专人归档保存,归档前应加以装订。

(三)会计报表按时归档,专人保管,并分类填制目录。

(四)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,凡查阅、复制、摘录会计档案,须经理事长批准。

十、财务报告编制、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

(一)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是认识、掌握财务活动规律,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,维护财经纪律,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。

(二)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:预算执行情况,资金运用情况,成本(费用)情况,财产物资的使用、管理情况等。财务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,建立科学、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。通过分析,反映业务活动效果,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秘书处,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、可靠的依据。

(三)财务管理部门要通过收支审核、财务分析等,对财务收支、资金运用、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对违反国家财政、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,要及时予以制止、纠正,性质比较严重的,要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(四)基金会向市残联每季度报送会计报表。

(五)接受市残联对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
(六)本会财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接受国家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;接受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;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前,应当进行换届审计和离任审计。审计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:

1.财务收支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;

2.国有资产安全、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;

3.债权债务情况;

4.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;

5.财经纪律执行情况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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